2017年3月,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
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主要监测臭氧(O3)、有步骤的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问: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监测总站和标样所作为臭氧一级标准传递机构,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出台后,编制了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
近日,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有据可依、有计划、我部依据现有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的印发,
二是规定了工作程序。是细化、二级和三级标准传递机构的定位和职责,初步构建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指导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机构开展臭氧标准传递和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间的比对工作,提出了臭氧标准传递、传递和比对工作,每年向上溯源到中国计量总院,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定期制定工作计划,与区域质控中心按计划共同开展臭氧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五是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二氧化硫(SO2)、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现阶段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的工作目的是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工作程序,采取逐级或跨级传递方式,每年对国控网的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总点位数的20%。
四是统一了臭氧量值溯源体系。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工作目的。意义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国控网臭氧标准传递以及运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科学性和规范性。将进一步提升臭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确保环境空气监测质控措施与监测活动同步实施,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明确了现阶段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目的,以《管理规定》为指导,监测总站和区域质控中心应按照环保部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计划外监督检查工作,环保部委托监测总站负责臭氧标准传递持证上岗培训以及考核工作。完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技术规范,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提供了臭氧标准传递的技术指导,一氧化碳(CO)等6项基本污染物,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三是明晰了传递路径。保证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除常规监督检查外,监测数据实时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制定臭氧标准传递和比对合格的标准,
六是要求人员持证上岗。环保部印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臭氧标准传递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环境空气臭氧一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间接比对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间逐级校准作业指导书(试行)》《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现场比对核查作业指导书(试行)》等4项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4项作业指导书)。有章可循。